关于给员工缴社保这件事,千万不要被一些骚操作给误导了,否则后果很严重!
是不是经常听到这种话?
“我们公司不缴社保,但是每个月会多给你发几百块补贴。”
“你签个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咱们就两清了。”
“你还是试用期呢,转正了再给你缴。”
上面这些操作,会让给你的企业陷入大麻烦,才朔HR现在直接把话挑明: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社保吗?
答案就两个字:必须。
这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任何试图跟你商量“不缴社保行不行”的公司,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今天,就从国家法律政策和法律风险来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无论公司让你签了什么“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或者在劳动合同里加了什么奇葩条款,记住,在法律面前,这些统统无效。
为什么呢?
因为缴纳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是写在《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里的铁律。它的法律地位,远远高于你和公司之间的任何“私人约定”。
同时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于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文件首次对社保缴纳义务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界定,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通过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或劳动者单方承诺方式规避社保缴纳义务的行为,均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此解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文件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在制度层面实现重大突破,将社保缴纳义务从传统劳动关系范畴延伸至司法保护领域。进一步规定了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必须的义务,任何形式的不缴纳社保都是不合规的,都是无效的。
所以,别再被那些HR的话术给唬住了。所谓的“放弃声明”,不过是公司用来忽悠不懂法的小白,给自己壮胆的一张废纸罢了。一旦出了问题,这张纸根本保不了他们。
好了,既然不缴是违法的,那公司到底要承担多大的法律风险呢?说实话,这个风险比大多数老板想象的要大得多,而且是“复利”增长的。
这是最基础的风险。只要你在职期间,公司没给你缴社保,你随时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结果是什么?
公司不仅要把欠你的社保一分不少地全部补缴,还得额外支付一笔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利滚利,稍不留神就是几百万级别的滞纳金)。而且,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就算你离职了,照样可以去追缴。
就只有罚款和滞纳金这项吗?不,还有更关键词,更致命的一条:工伤!
举个例子:
我之前有个朋友的公司,就因为一个员工没缴社保,差点直接破产。那个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公司没给缴社保,所以工伤保险基金一分钱都不赔。
你猜怎么着?几十万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所有这些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那家小公司一年的利润,还不够赔这一个人的。
真的,别拿员工的安全去赌。一旦出事,对于没缴社保的公司来说,工伤就是个无底洞。
这里再补充一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还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或N+1)。
所以你看,公司想通过不缴社保省点钱,结果呢?员工随时可以拿着这个理由炒掉公司,并且理直气壮地找你要一笔赔偿。这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典范。
社保不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而是法律为劳动者划定的“底线”。任何试图触碰这条底线的行为,都是对员工的不负责,更是对公司自身命运的豪赌。
对于我们员工来说,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而对于那些还在耍小聪明的企业主,我劝你早点醒醒,规范操作才是最省钱、最长久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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