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社保年度从7月开始,上海不少企业陆续收到税务提醒、约谈通知和自查要求。很多老板以前习惯按最低基数交社保,工资里再拆出一些补贴、报销,发薪也不完全走公司账户。过去没被查到,不代表这种做法没有问题。
现在企业面对的麻烦,是几套数据会被放在一起看:
个税申报了多少工资,银行给员工发了多少钱,社保基数又按多少申报。三笔数差得太远,企业就得说明原因。
夯实率可以理解成企业实际申报的社保基数,和员工税前工资之间的匹配程度。
比如,一家公司全年给员工发了1000万元工资,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只有700万元,夯实率就是70%。
按照目前上海企业端关注的口径,夯实率低于70%,可能触发系统预警;社保和工资差异超过10%,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可能进入进一步核查。
这里容易有个误会:70%不是企业可以放心执行的缴费比例。企业法定上仍然要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申报,夯实率只是系统识别风险的参考指标。工资有多少、哪些收入属于工资,仍要按社保缴费的规定判断。

基本工资、绩效、季度奖、年终奖、加班费、岗位津贴,以及固定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都不能只因为改了名称就排除在外。
真正发生的差旅费、误餐费,按照发票和公司制度报销,和每月固定发给员工的一笔“补贴”不是一回事。企业要把两类钱分开留证,不能把工资包装成报销。
企业现在要重点检查三组资料。
个税申报工资和社保基数。员工每月个税按15000元申报,社保却一直按最低基数缴,这种差异长期存在,解释起来会比较困难。
银行发薪和工资表。公司账面工资是一套,实际通过老板或财务个人账户转给员工又是另一套,资金流向并不会因为没有经过公司账户就消失。
个税任职人数和社保参保人数。个税系统里有在职人员申报记录,社保却没有对应参保信息,试用期员工、所谓临时工、兼职人员都可能被重新核对。
私人账户批量发工资、用报销发票替代固定薪资、没有真实劳动关系却挂靠单位参保,这几类做法都容易留下痕迹。企业一旦被认定为少缴、漏缴或虚构参保关系,处理的就不只是当前月份。
企业需要补的,通常包括过去少缴的社保本金。滞纳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简单按一年计算,约为18.25%。
逾期仍不整改的,还可能面临欠缴金额1至3倍的罚款。企业信用记录也可能受到影响,后续银行贷款、招投标、资质审批和政府项目申报,都可能需要面对额外审查。
员工投诉也不能忽略。员工在职时不一定会追问缴费基数,离职、工伤、生育或办理退休时,可能再提出补缴要求。历史欠费能追溯多久,要看具体案件和当地执行情况,但离职并不意味着过去的问题自动消失。
先从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查起,把员工名单拉出来,逐人对照工资表、个税申报、银行发薪和社保缴费记录。
工资结构也要拆开看。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加班费和固定补贴,不能只在表格里改个名称;差旅、误餐等报销费用,则要有真实业务、发票和审批记录。
上海目前还要求企业留存社保缴费工资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企业盖章归档。代签、集中补签,后面都可能被要求解释。企业应该把这项材料和工资表、申报回执、劳动合同一起保存。
外包、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人员,也要分开整理。合同只是其中一份材料,工作内容、考勤方式、排班安排、结算记录和谁在实际管理员工,同样要能对应得上。
收到系统预警的企业,不建议临时修改工资表或补做协议。先弄清预警涉及哪些员工、哪段时间、哪组数据,再决定是补资料、更正申报,还是处理历史欠缴情形。主动核实和主动纠错,通常比等到实地稽核后再解释更好处理。
可以调整,但不能为了少交社保,把所有员工都改成外包或兼职。
核心岗位、长期岗位,仍然应当由企业直接雇佣并依法缴纳社保。
工作时间确实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条件的,才适合按照非全日制方式安排。业务外包也要有真实的业务成果,由外包方负责相应人员和交付管理。企业每天给外包人员排班、考勤、审批请假,再按人头向外包公司结算,很容易被认为是“假外包、真用工”。
项目制、结果导向的合作,可以根据真实业务选择合适的合作主体和结算方式。个体户合作也一样,业务要真实,合同、发票、付款和实际工作方式要能相互印证。
能不能调整,要看岗位怎么干、谁在管理、钱怎么结算,而不是看合同标题写了什么。
如果企业员工较多、工资项目复杂,或者同时使用外包、非全日制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让才朔社保协助核对工资与社保数据、整理人员台账和外包资料。已经收到正式稽核通知的,还应结合上海当地要求和专业法律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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