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经常有小伙伴会问这个问题,也是职场人常见的问题: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什么时候可以全额提取?这个问题之所以很多人还不清楚,主要是因为大家平时接触的政策零散,理解容易出现偏差。今天,才朔HR就把最常见的五种情况梳理清楚。

1.退休或离休
最直接的情况就是退休或离休。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相关政策办理离休手续时,公积金账户会进入“终结缴存”状态,这时可以申请全额提取。逻辑上讲,这属于制度完成使命的情形,账户不再用于缴存,资金自然可以全额使用。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这一条属于突发情况,比如职业病、重大伤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账户资金可以视作“生活保障”,允许全额提取,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3.出国或出境定居
如果职工选择移居国外、出境定居,账户也可以全额提取。其背后逻辑很简单:公积金的缴存目标是国内住房及相关保障,出境定居意味着不再需要国内住房支持,所以资金可一次性提取。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所有人正常死亡或者出事故导致死亡。这种情况下,账户余额会转入合法继承人名下或按相关规定处理,确保家庭权益。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逻辑上,公积金账户是与单位缴存挂钩的,一旦劳动关系结束且账户销户,原本属于职工的资金必须归还给个人。
以上为公积金全额提取的常见情况。如有疑问,大家可在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此外,各地也有不同规定:
1、杭州: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2)新市民、青年人在当地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杭州市户籍或获得杭州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2、深圳:
2026年,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好保障无房职工在深安居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3)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