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查的事儿闹得挺大,除了资产问题,我身边有人突然问:和尚在寺庙里,算不算上班?跟寺庙之间,是劳动关系不?今天才朔HR就从法律角度,宗教方面等多角度给大家说说。

这问题看似冷门,还真有过真实案例。
之前有个叫赵某的僧人,拿着戒牒去宝峰寺“挂单”(就是在寺庙暂住修行),后来跟寺庙闹了矛盾,起诉要“劳务报酬”。寺庙说:挂单是让你来修行的,不是来打工的,要报酬不合规矩。
法院最后判了:不算劳动关系,也不算劳务关系。因为赵某来寺庙是为了修行,双方没说过给报酬,寺庙给的那点生活费,是宗教里的“自养”,不算工资。这事儿该按教义习俗处理,法院不管。
有人说算,觉得寺庙是社会团体,得受劳动法管。但其实不是——
简单说,寺庙是“宗教活动场所”,就像专门供人念经拜佛的地方,登记拿的是《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而社会团体比如佛教协会,拿的是《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俩不是一回事。
法律上,寺庙不算“用人单位”,这一点不少法院都认。比如江苏、浙江的一些案子里,都明确说寺庙不算能签劳动合同的单位。
劳动法里的劳动者,得年满16岁、没退休、有劳动能力。但僧人算不算,得看情况:
要是年龄不够、或者退休了,肯定不算;就算年龄合适,也得看实际情况——僧人去寺庙,核心是修行,不是来打工挣钱的。没约定报酬,没交社保,那就不算劳动者。
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就看有没有“从属性”——比如,你得听公司的,公司给你发工资,这叫上班。
但僧人和寺庙不是这样:
寺庙的规矩是宗教戒律,比如早晚课、吃素,不是上下班打卡那套;僧人在寺庙里念经、做佛事,是修行,不是给寺庙“干活”;寺庙给的那点生活费,是出于宗教里的“共住”习俗,不是工资。
就像少林寺,就算涉及商业运营,僧人参与其中,本质还是宗教身份,跟咱们上班拿工资不一样。
所以啊,僧人在寺庙修行,跟寺庙之间算不上劳动关系。说白了,这层关系的核心是宗教信仰,不是雇佣打工。
要是真有僧人觉得自己算“上班”,想按劳动法要工资,估计很难得到支持。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