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虽然是对员工的考察期,还不属于正式员工,但是这短短1-6个月期间,很多公司因为处理不当,产生很多的劳动纠纷,给公司和HR部门都埋了一颗雷,后面处理起来会很麻烦。今天,咱们盘下试用期最常见的八大误区,看看你或者你的公司,是不是也中招了。

不少企业HR或老板都有个误区:“员工还在试用期,先不用缴社保,等转正了再说”,甚至有的会说“试用期给你补几百块补贴,社保就先不缴了”。听着好像是为你着想,省钱又省事,但你可千万别信。实际上是在踩法律红线——只要员工入职、建立了劳动关系,试用期虽然是对员工的考察期,但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已经确立。因此,即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给员工上社保。

最近有HR朋友问了个常见问题:员工合同月底到期,说不续签了,公司让她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方便交接——这要求合理吗?其实不少企业都有类似困惑,甚至有的HR觉得“离职就得提前三十天”,但合同到期和主动辞职还真不是一回事。

是时候告别打印、签字、扫描的循环了。一堆纸质合同,不仅整理归档费时费力,还怕放久了受潮、弄丢。对HR和员工来说,签个字都得来回跑好几趟。如今,电子劳动合同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它和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签署流程更便捷、管理也更高效。那么,一份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到底该怎么签?签署时要注意哪些细节,才能确保合规无忧?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事儿说清楚。

2025年上海社保基数调整政策已于9月18日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上限涨到37302元/月,下限提至7460元/月,整体涨幅1.03%。虽然是历史次低,作为HR,社保基数调整后,有这样4件事情必须要做,一项都不能少!

每月一到人事变动的高峰期,不少上海的HR和老板们就会开始惦记一件事:社保减员。无论是员工离职、退休,还是合同终止,只要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社保减员就是一道必须及时、准确跨过去的“坎”。这事儿看似只是在系统里点几下,但做晚了或者做错了,麻烦可不小——公司可能得继续为已离职的员工承担社保费用,甚至可能影响到员工在新单位顺利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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