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服务中一个基础但容易被忽视的领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关于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这一点对于企业选择档案外包服务商至关重要——如果服务商不具备省级人社部门授权,其档案管理服务属于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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