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员工交社保这件事上,“每月15号前后”在很多公司都成为了潜在的规则。不少HR和老板都觉得:15号之前走人不给交,15号之后走人才给交,这样合情合理,还能帮公司省点成本,甚至认为就应该这么操作的。
但说句大实话,这个规定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的违法违规。
其实关于这种现象,官方早就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咱们直接来看人社局的态度,并深度解析下该如何正确的处理员工社保的问题。
之前上海人社局在官网上就回答类似的问题——“离职当月马上入职新单位,当月的社保到底由哪家来交?”时,给出的答案很明确:员工在离职当月如果马上换了新单位,离职当月的社保必须由原单位来缴纳,新单位则是从次月开始接着交。

你看,官方压根就没有什么“15号”的说法。意思很明白:只要员工当月在你们公司上过班,哪怕他月初1号、2号就办了离职,只要新单位当月没法重叠操作,原单位就得负责把当月的社保给顶上。
说白了,还是为了抠那点社保成本。
在很多老板眼里,员工月初就走了,没给公司创造几天的效益,公司却要贴进去大几百甚至上千块的社保费,心里自然觉得亏。于是大家一合计,干脆想出了“15号”这个折中的土政策,能省一个是一个。

但在如今的AI时代,数字化常态核查都是流程操作了,随便一检查就能发现问题,为了抠这点小钱去跟法规硬碰硬,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这么一看,你会发现,跟现在动辄被严查的“社保基数、全额并入”比起来,一两个离职员工当月是不是漏交了社保,那点钱在公司的整体合规成本面前,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很多小公司之所以在离职当月纠结这十几天,除了心疼钱,更多的是因为公司没有专职HR。老板自己去跑社保窗口,增员、减员的节点根本掐不准,各地政策对边没有经历去研究透彻,最后只能靠拍脑袋定个“15号规定”,结果反而留下了随时可能被员工举报、索赔的隐患。
其实,这种繁琐又容易出错的行政事务,完全没必要自己硬扛。
如果你公司没有专门的社保管理人员,或者每次一遇到员工入职离职、社保转移、生病生育报销就两眼一抹黑,最聪明的办法就是直接找才朔社保来帮忙。
不管你们公司是没开社保户需要外包或代缴,还是开了户没人管需要社保托管,才朔社保的专业团队都能直接接管。我们不仅能帮你把每月的增减员、节点申报做到天衣无缝,不给公司留下任何劳动纠纷和合规漏洞,更能站在企业长远经营的角度,帮你们把薪酬结构和用工模式理得利利索索。
专业的事交给才朔社保,你只管安心做业务,再也不用为这些违规的“潜规则”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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