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政府对《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已正式实施,有效期持续至 2027年10月31日。对于持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家庭,这项政策涉及多类奖励与补助,既涵盖日常生活补贴,也包括年老退休后的奖励和意外情况的补助。
很多家庭对“光荣证到底还能领钱吗”“补贴发到哪里”“退休后能拿多少”这些问题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来分门别类说清楚,让大家一文读懂。
领取条件:
上海市户籍,持有《光荣证》;子女未满16周岁。
发放方式:
有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
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政府发放。
标准说明:
每月30元,持续发放至子女年满16周岁。若孩子在16岁前不幸身故或发生伤残,奖励仍能领到原定期限。
领取条件:
上海户籍,持有《光荣证》;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
奖励标准:
参保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时由市财政一次性发放5000元;
非参保人员:未参保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发放5000元。
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在2004年4月15日前登记结婚,且婚后一直未生育、未收养子女,退休时可领取 10000元一次性奖励。
适用情形:
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并持有《残疾人证》;父母承诺不再生育或收养。
补助标准:
户籍所在区政府一次性发放,金额不少于3000元。
申请材料:
子女的《残疾人证》及父母的不再生育/收养声明。
适用条件:
持《光荣证》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父母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
补助金额:
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一次性补助,不低于5000元。
所需材料:
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有效材料,以及父母的声明。
1. 基本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2.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子女伤残:需提供《残疾人证》;
子女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材料;
支内支边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原户籍地未享受奖励的证明。
3.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有单位的,由单位统一申报;
无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镇政府申请。
审核发放:
镇、街道初审 → 区卫健委审核 → 财政拨付资金至个人或单位账户。
2016年后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能享受吗?
不能。本政策只适用于 2015年12月31日前 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家庭。
再婚家庭如何计算?
需提交婚前、婚后子女情况,按实际独生子女数核算。
光荣证丢失怎么办?
可向原发证机关补办,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等。
支内支边人员有补贴吗?
满足迁回上海、未在外地享受过同类政策的,可领取23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补贴。
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咨询方式:
上海市卫健委官网:http://wsjkw.sh.gov.cn
“随申办”APP可查各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地址
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20(卫生健康热线)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家庭,千万不要忽视这几类补贴:日常奖励费、退休奖励、伤残补助、死亡补助。符合条件的,应尽早准备好材料,及时申领,避免因政策到期或材料缺失而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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